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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已离婚三年多了,再这期间父亲又找了。但过了不到两个月女方就走了。父亲生病无人照料,又将我母亲接回,经过一段时间照料父亲的病一无大碍,两人想办理复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婚姻家庭
2004-04-08 23:14: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父母复婚只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就行了,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但父亲已再婚,而且女方在登记后不到两个月就走了。女方是外地人,没有本市户口、身份证,现在已不知所踪?这样的婚姻命法吗?如果父亲和我的母亲想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哪些程序?
  • 我的父亲已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多长时间后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 你的父亲应当先离婚再办复婚手续。因你父亲再婚的对象下落不明,所以必须去法院起诉离婚。诉讼文书可用公告的方式送达。
  • 和结婚一样
  • 不知案件现在处于哪个阶段,由于要两次公告送达,所以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六个月之内判决就应该生效了。 判决一生效你父亲就可与你母亲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 同意8楼的意见,你父亲应当待离婚判决生效后才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 目前你父亲不能和你母亲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先解除你父亲和他人的婚姻关系,至于对方找不到的问题,按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至于公告的方式是地方法院的实践,法律无此规定,法律的规定是按照宣告死亡的程序进行,如法院宣告对发死亡,你父亲的现有婚姻自动解除,可与你母亲复婚,但目前不能,法律规定的实践是四年下落不明!
  • 1989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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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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