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在青岛火车站这边一家宾馆上班,上班几个月了也没给我签劳动合同,我每天上班超过12小时,而且从来没有休息日,来的时候老板把我的身份证押了,还押了一个月的工资,说是走的时候一起结清,但是现在我要走了,他说钱下个月会打到我银行卡上的,但是之前来的时候他可是给我说的不做的时候工资结清,身份证还给我。现在他说要下个月才结清,我不做了就回家了,也不会在青岛等一个月啊,如果走的时候他不给我结清,我可以走司法程序吗?我现在是9月15号不做了,买了9月18号的飞机票。2天的时间走司法程序够不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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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商吧,走了就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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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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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法律程序.具体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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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