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再婚,B首付一半购买一房产登记在B女儿(成年)下,剩下贷款A和B共同还款3年,现离婚,A要求分割房产是否有权,登记在B女儿账户下的银行存款,A是否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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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权要求分割房产,因为房产是其女儿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可以主张债权。如果能证明女儿账户下的银行存款是A的,且没有赠与其女儿,可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追问:B第一离婚时获得财产属不属于再婚时的共同财产,再婚期间用第一次获得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算不算再婚时共同财产?赠与合同未成年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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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A无权分割登记在B女儿名下的房屋及女儿名下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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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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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A和B共同还款的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A有权要求分割。至于登记在B女儿账户下的银行存款,如果有证据证明是A和B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要求分割。如果没有证据,原则上是认定为B女儿的个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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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还款部分的以及虽登记在女儿名下,但是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也就是说凡是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均可以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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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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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女儿的财产,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 主张予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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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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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