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贵的解答律师:民事执行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立案后、法院6个月连首次执行通知书都没有送达给被执行人就做了终结本次裁定、7个月首次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法院隐若裁定书半年之久直到申请人发现、有过了6个月、也就是说;法院从执行立案16个月未启动任何法定执行程序、17个月做了查封固定生产线裁定书但18个月仍未实际查生产线、在6个月法定执行期间法定代表人用公司20万元与执行标的款相同款项抵债与控股股东个人债务、并且申请人申请书明确向法院提供了次可执行线索……我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