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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2月份认识我先生的,4月份领取了结婚证。但是这段时间相处以来,觉得不论是性格还是处事都有点格格不入,他是在我们县城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各个部门的监督工作,前些天他说如果真的觉得过不下去,他可以找民政部门的人注销结婚登记。请问这样可行吗?法律上允许吗?

婚姻家庭
2013-08-29 08: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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