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50万,两个股东,我是其一,占股10%,同时我也是法人代表,由于父母生病急需用钱,在没有通知另一股东的情况下从公司借款18万,这样做触犯法律吗?是刑事还是民事的?补充一下,公司新成立的,各种制度不健全,现在只有我们2人,借款条另一股东也没看到,都在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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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履行了必要的借款手续了吗?如果没有,则有可能涉嫌挪用或者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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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办理了借款手续,不触犯刑法,公司法方面的法律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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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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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追问:谢谢,如果我借条这样写:我向此股东个人借款,但是款项通过此股东控股的本公司支付给我,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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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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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追问:如果借条是写给另一个股东的,写明款项通过该股东控股的公司支付给我这样犯法吗
解答:1.涉嫌违法行为已发生。
2.向公司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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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还有根据具体的操作流程判断,有风险的,可来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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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