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工程,开工至今已经5年,现在工程还未完工,但是甲方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工程款的审批没有经过监理,直接走甲方内部流程,但是在董事长处停止签字了),沟通多次无果,合同内没有明确注明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我现在已经停止工程施工。请问:1、合同是否可以终止,该如何操作,2、之前已经完成工程量怎么办,3、如果起诉,会是什么结果?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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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万律师,你的情况如果对方无故停止支付,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建议联系律师具体详细咨询,专业代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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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带上相关材料来我所面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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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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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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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带上相关资料来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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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因支付工程款违约,可以行使抗辩权,建议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告知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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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工程上的合同的,可以按合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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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可以解除合同,就之前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可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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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