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山东人,我老婆是湖南人,我同他于2006年在我老婆的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现育有一男一女,今年7月份,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我老婆听从我岳母的旨意,将我两个孩子带回他湖南老家上学,而且还不让我见,不让我同孩子通电话。还将我的电话设为拒接。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他们剥夺我的抚养权吗。请求法院判决其将孩子还给我吗。另外我可以在东莞人民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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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可以争取扶养权,或者探视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在东莞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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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涉及到离婚问题才涉及到抚养权。如果离婚,一般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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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起诉争抚养权,需以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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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涉嫌非法剥夺你的合法监护权,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配合你行使抚养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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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