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二级残疾人,我前夫2006年就在外面公开养了小三,再也没有回家了,这些年他在外开了家公司,我从没去管理也没参与经营分红,我去年十一月起诉离婚,十四岁的女儿由我抚养,他每月拿2000元抚养费,一所房子归我,房子在银行贷款210000万由我还,他这几年欠债很多,我没写任何借条,也没有人问过我能不能借钱给他,都当我不存在,离婚法院判我只还银行的钱,及它的债权债务与我无关,但是他出去躲债去了,今年四月份债主把我告上法庭,要我还45万,这还是其中—个债主,/他们说是夫妻共同债务,我把唯一的房子卖掉还了三十多万,我和女儿只能租房住,实在没有能力还钱,孩子连抚养费也没有了,我每个月只有一千元的工资,除了交房租水电费也所剩无几,我前夫的公司现在每月还有15000左右的收入,法院冻结了,我去法院要孩子的抚养费,从离婚到现在都没给,法官还要判我担责,我都不能活下去了,我本来是受害者,我又不知道他借款,别人也没问我,只想等女儿大点才离婚,她正在青春期,哪知道会这样,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