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5点40分在武汉**路,一辆快速行驶,牌照为鄂D4**的摩托车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妇女,骑摩托的是车主刘*,当时撞人后很老实把伤者送到了医院,但第二天连摩托车没要就跑了,电话还可以打通,给他打电话他就说过几天回来解决问题,再就是说在外地,一直这样拖着快一个月了最后又说不回了把摩托车给卖了,并且还很嚣张没人能把他怎么样报警也没用,这时才想起报警,可是警察说时间太长了没办法立案。被撞后伤者到医院检查右手手腕骨折,大腿到小腿大片青淤,小腿处戳破,缝了几针,现在伤者外伤基本好了,只有手腕现在都还不能活动。有什么办法可以找撞人者索赔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