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号!杭州下暴雨的那天!我母亲从衢州来杭州为我生肺癌的父亲配药!在回来时途经龙翔附近的餐馆吃饭,摔倒,导致右髌骨骨折、断端移位,当时报了110,110没来尔是叫我妈打电话120,后饭店经理陪同住进**医院,一共需要做2次手术,饭店方目前支付15000元,昨天第一次手术后已经欠费6000元了!之后得知动手术用的是进口药,现在饭店拒绝在支付医药费。可能要用法律途径了吧!希望您好心答复我下!万分感谢!问题1:当时急于到医院没有取证,地上有水导致摔倒,110没出警也没取证,对事后打官司有影响吗?怎么办?问题2:一般这样的事情责任是什么分的,问题3:动手术时用的进口药有的赔偿吗? 急急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