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九三年从农村入伍的战士,九九年农村老家(四川泸洲)实行土地承包地(山.林)证。根据军人抚血优待条例三十一条和士官退安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我家承包证上人数为四人(包括我在内)。我现已转入成都工作,今年村上要求我家承包证上人数更改为三名,这样合法吗?不是三十年的承包期吗?这样更改违法吗?

合同纠纷
2013-08-23 14:0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起诉
9068
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民法典 552
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民法典 4118
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817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3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0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