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市南关区职工新村的居民,我的家用电器:**太阳能热水器
E8上水压力开关损坏、电加热器损坏、电视机顶盒
高清HDMI端口损坏、家庭影院功放机(遥控指示灯点亮,遥控、手动都不能开机)。
2013年6月28日前一两天天打雷,家里开关跳闸,恢复后发现上述家电问题的,我觉得可能与打雷有关就与9****联系。。。客服人员说如果说是雷电引起的,应该是一片,不应该是光你家一个住户存在问题,我想也有道理。。。经供电局保险公司上门查看说:不是380V电压进户引起的,不是他们负责维修范围,不予赔偿维修。
大概2013年7月1日天气晴好发现家里电器、灯具闪烁,电压不稳,与长春市南关区供电局反应问题。。。两位供电部门师傅前来检查,发现是电表前端分户单P开关已经烧毁,更换开关后室内电压恢复正常。
我想家里电器烧毁看来是这个表前开关损坏致使电压不稳引起的我说怎么就我一家电器损坏呢,与9****联系多次反应问题,一个多月后得到答复:供电局保险公司已经勘查现场出具证明,我家家用电器烧毁,与这个表前开关烧毁没有关系,“我有疑问:开关接触不良,电压忽高忽低,电器怎么能不烧毁?”。
2013年8月23日9*****的一个部门来电话说你家的这个情况包括表前开关损坏不会损坏你家的家用电器,也就是说你家家用电器损坏他们不负责的,你可以去找鉴定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是因为电源损坏的他们会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费用。
这样的结果我很不满意,你让我们老百姓怎么去找这样的鉴定单位?他们还不提供,我又不知到哪里去找电器烧毁鉴定部门。。。
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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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司法鉴定的
追问:谢谢钟鑫律师的帮助,谢谢。这么小的事情走司法程序未免小题大做拉吧,只是想知道有没有专门鉴定家电烧毁的单位或部门,鉴定费贵不,我这样普通家庭能不能承担,是否值得这样做。。。我只是觉得来气,好像我在讹供电部门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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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