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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建房子,找了个包工头成包给他,但是包工头他自己请了一位老头帮他干活,那老头从二楼摔下来存了植物人,当时我家也岀了一万多元医药费,为了这事他找了律师跟我家打官司,昨天法院批判我家要二十万,请问我家责任有多大。

劳动纠纷
2013-08-22 23:45: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你的描述,你与包工头之间应该是加工承揽关系。
    2、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雇主,对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任、指示等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若雇员(那老头)自身亦存在过错,则应当减轻定作人、承揽人的赔偿责任。
    3、在此案中,不知道你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有过错,是要负赔偿责任的。
  • 你们选定的包工头是个人承包的,没有资质的,应承担责任!
  • 如果系雇佣关系,你家责任很大
  • 如果不服有可以上诉,你家是否有责任,要看证据而定。不过既然判了,法院总应该有一定的根据。
  • 你好,赔偿数额过高,三均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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