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至2012年10月我前男友累计向我借款5万元,已开具欠条一张于2013年1月1日还清,我多次向他催还,他答应以每月还1000元分期还清,现他不还款,请问我可以走法律途径吗?我知道他家在地址以及知道他现在在东莞,起诉有用吗?报警有用吗?诉讼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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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你的权利。诉讼费用约1050元,警方不会处理民事纠纷。
追问:可是起诉了他还是不还那怎么处理呢。要是人起诉他,他人不出现怎么处理呢,找他在家人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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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作用不大,这种情况你可以起诉对方。诉讼费用面议。
追问:起诉有用吗?他还是拒还怎么处理呢?
解答:目前按照你的情况,起诉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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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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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对方;按照法院程序,如果对方不到庭法院可以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再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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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