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3年前瞒着我单独外借债务10万元。近期我们村上拆迁,房屋拆迁款项刚刚到账,她就以此债务要挟我离婚。我跟她更是大打出手,债权人也上门来要债,我个人觉得这笔债务实在无法接受就拒绝偿还。现债权人将我跟妻子双双上告法庭,债权人持有借条一张并有担保人一名(借条落款日期为2013年6月)。请我这场官司我是输是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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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输赢不在于你描述的有多详细,而在于法律事实是如何认定,客观事实在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那么法律事实便和客观事实便存在出入,这也是为何简单的案情,为何还是输了官司的原因;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目前实务,法院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转移在债权人一方;
3、债权人持有的借条存在瑕疵,可以申请法院鉴定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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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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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债务:
1、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3、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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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借贷为夫妻共同之债。但债权人提供的借条有瑕疵的,作为债务人可提起抗辩。由于借条2013年补充签订的,因此可申请司法鉴定,确认借条的真实性。具体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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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你手头证据而定,如果你能证明该笔借款为你妻子的个人借款,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否则需要你们夫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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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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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共同债务。可要求由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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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详细咨询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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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你能够提出证据,证实双方无需举债、或者关系不好,是有机会免除责任的。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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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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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不予认可。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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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能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可主张其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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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谁?光有借条不足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另外你也可以主张诉讼时效过期,详情可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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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法院会认定共同债务,除非你能证明债权人明知是她个人债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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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