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如果是男方因为女方不能与其有性生活而提出离婚,是否对女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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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男方可以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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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确已破裂 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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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谈不上是否有利的问题,只要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话就会依法判决离婚,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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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的是哪方面有利,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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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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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