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亲戚在上海打工,他和其他三个朋友一起以其中一个朋友的名义在老家(江西)成立一家公司,为上海一家货架安装工司安装货架,并甲乙双方签有合同,且合同约定乙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前不久,我的亲戚在施工过程中不幸从五米多高的货架上摔下,造成腰12--胸3、尾椎骨折,第12根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右手掌第5根指骨骨折,受伤半个月以来以用去医疗费6--7万元,何时出院还是个未知数!
请问律师,我的这位亲戚他们的劳务合同是否有效?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他应该如何维权(有关程序)?货架安装公司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那几方有责任?
十万火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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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上海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是加工承揽合同,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即江西公司承担。2、你亲戚构成工伤,要朋友的江西公司赔偿损失。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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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当由江西成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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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亲戚构成工伤,由江西公司的社保机构支付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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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由江西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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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具体律师要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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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是没有责任,双方是承揽关系,但江西的公司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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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