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几天在路上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是对方小轿车的车头撞了我三轮电动车的车尾,对方要求我赔偿,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交给交警处理,交警拍照后就让我们各自先回去了,今天去查事故处理的时候,交警让我们各自领车和证件回去,谁知我的身份证被夹在对方驾驶证里,交警一时忘记拿出来,被对方带走,交警给对方电话让他们送过来,然后让我们自己约好地方去拿,谁知我打电话给他们要身份证的时候被要求给钱才能拿回,之后一直电话没人接,我到派出所报案说对方敲诈,谁知民警说这报不了案让我挂失身份证就好,请问他们这样私自扣押我的身份证合法吗?我就只能去挂失身份证了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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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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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返还证件。
追问:应该找哪个单位起诉?他这样扣押我的证件是不是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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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