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一个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事情缘由:2013年8月5日上午,我弟弟开大巴(据说是非法营运旅游大巴)送某正规旅行社的一批客人去北京八达岭游玩,约8:30分左右到达八达岭停车场,待游客全部平安下车后,我弟弟却倒在了车前,游客见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并拨通120请求救护,随即110到达现场进行了勘察和录像,然后120将人拉走抢救,但最终还是医治无效死亡。到目前为止,已经半个月过去了,仍然无人问荆,我们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是旅行社应该负责,我弟弟是给旅行社拉的客人,找到旅行社他们说不关他们的事,说我弟弟不是他们的员工,他们不管。我们现在也没找到我弟弟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知道我弟弟算是什么身份,只知道开大巴给旅行社拉客人。请问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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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弟弟与旅行社是雇佣关系,应该认定为工亡的,建议能申请工亡认定,要求旅行社赔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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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你弟弟和旅行社的关系认定是否有责任,最好与律师见面约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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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旅行社有责任,协商赔偿不成尽快起诉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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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需要根据你弟弟和旅行社的关系认定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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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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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