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证是男方一人名字,女方出资了部分装潢费用,现男方提出离婚,请问:男方在女方不到场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和产权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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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房子属于南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出资的装潢费用可以作为债权向南方主张,
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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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可以自己出售或者变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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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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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是男方个人财产。部分装潢费用可以作为债权向男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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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认定男方个人财产,可以自由办理出卖,但如果婚后有还贷情形,女方可主张分割婚后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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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不需要另一方出面。但假如买方要贷款,银行会要求配偶签字,来避免纠纷。法律上是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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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