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月3号在工厂车间从事车工时。右手掌部受伤。开始工厂还付了医药费。现在工厂也不给医药费。工厂理由是当时工厂没有报工伤。也没有给我工资。进厂没有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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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然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赔偿额。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你进行赔偿,还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当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也是要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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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工厂应该给您缴纳工伤保险,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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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申请鉴定伤残等级。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起诉。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原来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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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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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