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北京某校读技校,入学签就业协议,学期一年。由于学费比较高,学半年后,家里对其学习进行了考试,对其成绩太不满意,也对学校在入学时承诺的好多事宜没能实现而不满,想终止学业,不再续交下半年学费。在此时,学校给家里做工作,同时三番五次给孩子做思想工作,家长没同意,孩子在老师的说服下做通了工作--说读;家里不同意自然没有给打款交学费。这时学校有主意,帮儿子贷款;贷款时银行给家里打电话,家里没同意,银行取消贷款。此后家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儿子贷款2万交了学费,当时儿子做一个兼职,贷款几个月里还能交上月供2百多的贷款,后由于学习吃力,不做兼职,就没再交......直至毕业,学校签的就业协议,也没给儿子推荐,安排工作;儿子在北京自己找了一份工作,不管吃 住,工资一千多,这点工资自己生活都困难,贷款就拖着没交。没按月交贷后,银行也没消停,每月催贷,给家里打电话,家里不同意交这笔钱,儿子又没能力还,最近有人打电话说,涉嫌骗诈,要立案处理,在此产生的费用由家里支付。问这个说法成立不? 这件事中学校 银行 家长 以及儿子都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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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案情复杂,来所详询
追问:表面看上去 换款就没事 可暗藏的问题不知何时才能换学生 家长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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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银行贷款还上
追问: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问:1.银行第一次打电话.家里已明确告知.不同意,银行也直接取消;这个时候是不是,学校 银行都应该知道家里的态度呢?二次贷款为什么就不通知家里,收款时却反复给家里打电话,这个做法对吗? 2.学校打着高薪就业的幌子,骗取学生,该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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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