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起诉别人欠款的案子于2012年9月到执行庭,至今没有消息。我想咨询何时能够结案,国家法律是否有时间限制,执行庭至今没有给出一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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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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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终止执行就比较难了。尽量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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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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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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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