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立下遗嘱:房子由我继承,并进行了公正。但其他兄弟不愿意,我应该怎样做?怎样执行遗嘱继承?才能使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律师 :
凭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
律师 :
你好,持遗嘱到房产部门过户即可。
律师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过户。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律师 :
请律师办理比较稳妥。
律师 :
如果是你父亲的房子,拿着公证的遗嘱和死亡证明就可以办理
律师 :
你好,持公证遗嘱和死亡证明到相关的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这是一个网民的咨询,和几个律师的回复。
请教各位律师专家:1.母亲没有在遗嘱上签字,该遗嘱有效吗?
2.是不是公证的遗嘱才可以像律师回复的那样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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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父亲留有遗嘱并进行了公正的话,初步判断应该由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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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是,您父亲只能处分房产的一半,一半属于您母亲的财产,需要您母亲签字,赠与您,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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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介绍,只能处分你父亲的房产份额,你母亲没有签字则对其没有约束力。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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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属于你父母的,遗嘱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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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