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同居了2年半,在期间我们共同出钱买了一套安置房,现在分手了,我想要回我的钱,可当时没借条,只有银行转账,我该怎样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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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账记录也可以证明存在出资的事实;
2、同居期间合资购买的房产,双方分开后,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实际出资。
法条参考:
《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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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电话录音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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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搜集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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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解除合同,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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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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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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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安置房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需帮助,可联系
追问:张律师 你好!很感谢你的回答。安置房因为没有产权证,在买卖房子时我们是和房东签的买卖合同,合同上我也有签名。我转钱给他的是在买房前几天,收据没了,在打架的时候被他斯掉了,银行是否可以查到底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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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账记录也可以证明存在出资的事实;2、同居期间合资购买的房产,双方分开后,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实际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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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