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99年进入福州一台资企业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回武汉工厂时丢失),04年调入该集团武汉工厂,随后相关社保转移到武汉,有凭证在手,08年武汉工厂统一为员工重签了武汉工厂这边的合同,我当时算上福州的工龄刚满8年,所以就与我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13年月2月份过完春节回公司上班,在我事先不知的情况下取消了我的岗位(企业效益下滑),当时车间缺人叫我暂时补下缺,我认为他们会给我安排的,所以就服从了,后来不见他们有什么真诚的态度,便向上级主管报告,后来我阐述我的观点一是要求裁员补偿,但被拒,无奈下我选择去同大部门下属的维修部门,至今四个月了,但至今并没兑现他们当时的承诺将我的编制考勤转过来,导致我相关福利不能与新部门同仁对等,这期间找过他们几次都无果,%C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