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在路边打起左转弯灯刚起步左转弯时被后面的一辆电瓶车撞在我小车的前左边轮胎上方,对方的膝盖处被自己电瓶车上的螺丝划破一条裂口 谁的责任,我把对方送到县医院进行了治疗后,医生出了证明,就只是皮外伤 没有其他伤情 并且开了几天的消炎药等,事后对方就回家了,另外说明:我开的车是单位公车,已购买保险,医院里已经我垫支了四百多元钱了,对方走时还想要几千元钱,理由是什么护理费啊、营养费啊、误工费啊等等,但是我当时报案了的 已报了保险公司了,他们都出示了现场,但是对方说交警队到处都是他的亲戚,此事现在我应该如何处理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