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2012.12月与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首批加工正常,当在2013.4.16日做第二批时,收了预付款,就一直拖,按合同应该是2013.4.10号交货,直到2013.4.22号与其沟通交货事宜,就一直推,直到2013.6.10我们公司针对未能按时交货发了公函,**传真回复答应一个月(即2013.7.24)内退回货款,但直到今天2013.8.13和其沟通还没有,还一直再推,我们现在是报警还是咋样处理为好?现在我该怎么办??签订有正式的加工合同和加工协议,预付款都是通过公帐汇出。我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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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与对方的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公安部门一般不会受理,建议你委托律师给对方公司发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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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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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对方属于经济纠纷,公安部门不会受理。可以依据加工合同和加工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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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起诉对方,并保全对方财产。报案没用的,警察不管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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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与对方公司是民事纠纷,就是向公安机关报警也不会立案,你公司可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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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不会管的,若协商解决不了,就向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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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回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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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