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今年6月初拿到了毕业证,随后进入了一家公司工作。说好是试用期一个月,大概在入职公司第二三天公司就向我要了毕业证复印件。此期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一个月过后,公司通知我可以转正。但是在8月10号样子,他们以公司刚起步,觉得现在的这个岗位可以2个做足够了。结果公司就无理由辞退了我,承诺给我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想请问律师,在我拿到毕业证后6月中旬公司拿了毕业证复印件,到现在未签署劳动合同。凭这条,我可以提起仲裁吗?但是,无任何书面证据表明他们有复印过我的毕业证(在复印过程中,有一张印错了,就给了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