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 我养父母无生育子女,我从小在养父母家长大,后因要接生父的班到城里工作,所以,姓名改为和生父姓,但和养父母的关系并未改变,我一直赡养着他们。养父去世也是我一人操办的,这些年养母的衣食生活都是我一人赡养。前几年经养母提议我将父母庄基地上的平房改建为楼房,养母一直居住在这里。房屋虽然是我建的,但土地证是养母的名字。前年房屋拆迁,分了两套楼房(还未盖好),拆迁事宜也是养母委托我一人办理,村子领导和村民也无异议,并积极配合。现因养母年时已高,欲将这两套房屋所有权赠与我,我们该怎样写赠与书。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