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表述过于笼统,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较轻通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当场基于义愤的杀人;(2)被胁迫的杀人;(3)遭受被害人长期迫害的杀人;(4)大义灭亲。
2、此案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如果此案涉及共同犯罪,量刑亦有所区分。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如果已被羁押,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了解有关案情。同时查阅案卷材料,进行调查取证,寻找有利情节和线索(自首、立功、初犯、从犯、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等),争取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