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于2011年6月19日发生交通意外,他和同学乘坐另外一个同学驾驶的摩托车与另外一辆摩托车相撞。最后交通局判定他们驾驶摩托车的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到现在为止,我弟弟同学这边赔偿了3万4千元。而另外一方一直躲避我们,一分钱也没有赔偿。我弟弟的伤势是最重的,左腿大腿和膝盖粉碎性骨折,动了三次手术,大腿和膝盖装了很多钢板。我们也做了伤残司法鉴定。这两年来,每年都动手术,总共花费了十多万,我想咨询的是,我听说这种交通意外理赔的有效期是两年。我们现在要打官司,要求他们双方理赔这个钱,我们现在还来得吗 ?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准备?有些什么流程呢?现在告我们的胜算有多少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