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门面租给别个做,签了5年的合同违约的话赔5万,做了2年还不到,现在想收回来的话,就赔5万就行吗?剩下的房租还要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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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已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履行其义务,如果要解除合同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出租人只有在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你们虽约定了违约赔偿金额,但对方因你违约的损失超过5万,可要求你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实际损失低于5万,你也可以要求减少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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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只要支付违约金就行,不过还要看你们具体的合同约定,并且还涉及违约金是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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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