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新注册不久,注册资金为200万。现关系很好的朋友因周转金困难,暂向我公司借款100万元,定于三个月后归还,因计息涉及缴税,故商定不计息。现问题如下: 1、公司能否借款给没有业务往来的个人? 2、公司借款给个人是否会被当成抽逃资金? 3、公司借款给个人不计息可以吗? 4、快12月底了,加上公司新注册没多久,借款给个人有没有什么不好的方面? 5、如果没问题的话,如何完善公司借款给个人的手续?朋友直接给公司打借条行吗? 烦请各位律师抽时间给予指点,谢谢! 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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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复如下:1,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2,借款来源最好不要挪用公司的注册资金,万一出现问题,就比较麻烦,3,是否计息是你们自己的事情,这个问题不大,4,如果是正常借款,没有什么影响,这方面会计会处理好的。5,朋友要打借条,最好是能提供房产类担保或提供担保人,万一对方突然经济恶化,不能还款时,公司也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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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借款给个人,而且如果是挪用注册资本的,风险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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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但是建议不要挪用注册资本金,否则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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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最好是订立借款合同,对相关事项做明确的约定,最好要有担保人。如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理由,比如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因经营活动的需要等等,而仅仅将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在设立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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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