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跑市场销售的。最近公司不景气,公司把业务员给辞退了。我从3月18号上班,到现在8月12号,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在第3个月本应转正,转为留职待看,今天找我谈话,说中止合作关系,我要求赔偿,因为经验不到位,不知道赔多少,就说了800元,公司没给我交过社保,三个月后,也只是说再给我一个月机会,没有和我签合同就让我上班,我还努力的为公司服务以便想转正。回家路上,感觉越想越憋屈,我不是贪得无厌,我只想得到自己应得到的!?我可以要求赔偿么,应赔多少?!另外公司说赔偿的钱以及这个月的工资都是下个月发,合理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