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个案件一审二审均判输,上诉到最高院后,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中院重新审理了,在重新审理期间原冻结的资产是否可以先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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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通过发回重审,整个案件下来一般都会超过2年。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法释[2004]15号)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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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解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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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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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