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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我正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巧前天看电视上讲关于是否为第一买受人的问题,我想问一下,要签订此项内容能不能直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还是需要另外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如需要,是否是正规文本,是否需要正规格式,如果是用一般的纸写明后双方签字盖章的话,是否有法律效应?   谢谢!本人亟待!

房产纠纷
2005-07-18 20:51: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补充说明一下:我买的是开发商一期剩余的房子,据他们说,我要买的房子在我之前已经有人预定了,而且已经交了一万元定金,但半年多不来办理手续,所以开发商要求他退房卖给我,据开发商讲他们约此人来办理退房,但此人在外地,答应了许多次就是不来,前后近半年时间,开发商给我口头承诺说让那人退房,说他属于违约,至于给他退不退定金那是他们的事,开发商说肯定不会影响我的买房。现在的情况是:我已经交了首付款,因为跟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证明还不齐,所以合同只签了一半,(我在上面签了字并按了手印,但开发商还未填写合同内容)考虑到空白合同上有我的签字手印,所以我要求合同文本全由我拿着,开发商同意了。也就是说我手里有交首付款的收据和我单方签字的空白合同,开发商手里是我交的钱。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这中间是否有何不妥,还应注意那些问题?万分感谢!
      另:聘请律师陪购费用得多少?
  • 续:最好能写一下具体书写内容,应该怎样表述才能符合法律规程并且表达的能够万一日后有纠纷能够不吃亏,谢谢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要求使用房管局的统一版本,包括空白处,主要注意房屋的交付条件、迟交楼和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等!
  • 可以请律师陪购,审查对方的情况。
  • 谢谢各位律师朋友,我把在另一帖子上的内容转发过来,补充说明我的情况:
      我购买商品房,是现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都是有开发商填写合同,我也看了一下他们其他买房人签的合同,好像基本上没什么差别,然后签贷款合同也是人家让签哪儿就签哪儿,因为我不太懂,他们说这些都是一样的条款,他们所有的买房人都是这样签的,我不知这样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因为报纸上经常有报道说陷入买房陷阱之类的事,所以我有些担心?能不能告诉我一些应该注意的地方
     注:这个开发商现在正在卖二期,而且在附近有在盖一个楼盘,而且他们一期卖的挺好,剩房不多,我这样随大流的签合同不会有问题吧,我已经交了首付款,因为今年的贷款比较麻烦,说我还需提供详细收入证明,所以合同只签了一半,我现在手里只有收据,请问如果我办证明拖延了时间会不会有什么麻烦?谢谢!急盼给予详细解答!
  • 再问一下:公证费按房款千分之三收取,合适不?公证费交了,却没见过公证员,开发商解释说:现在都很忙,三方都约齐很难,现在大家都这样做的,没问题,所有买房人都是在上面直接签字就行了。
    这样做有没有问题,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 广州邓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和其他几位律师朋友能够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我的帖子,十分感谢!
      我看了购房合同文本,好像应该是房管局的统一文本,我也看了开发商手里其他买房人的合同,看见合同中有空白处没有填写内容,他们解释说那些地方不用填写(什么土地使用面积之类的),而且不能划斜线,这样对吗?如果我要求填写是第一买受人,是不是填写在相应条文下的空白处即可?(有下划线的空白处)如果可以,请问在具体填写时应该写些什么内容,怎样写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再次感谢!
  •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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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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