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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4月12日在上班路上出的交通事故,车主逃逸,当事人脑重伤,作了开颅手术,现在神志不正常,不能工作,找厂里厂子说不在厂里出的事,我们一家老小债台高筑,又面临生存的困境,我想问律师我现在能通过法律手段找厂里吗,另外,厂子属无证经营

婚姻家庭
2013-08-11 17:37: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厂子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费和护理费。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河北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答。
  • 可以试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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