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前夫结婚前他首付买了一套房子
我们是07年结的婚,11年离婚,有一个儿子现在跟我。结婚后我也有一起还房贷的。
当时是协议离的,因为当时不知道房子有我的一份,认为是婚前财产,所以协议上写的是无共同财产及债务。因为房子装修及结婚时家里的电器是我家里出了一部分钱,所以当时他给了我五万块,但协议上没说明这五万具体是什么钱。
现在他给我说的是他要把银行的钱提前还贷,要我给他写一个公证,证明房子是他一个人的
我不愿意,让他把房子留给儿子一部分,他也不同意,还说如果我不给他写他就起诉我
请问房子有我一部分吗?如果有,我能不能要回自己的那一部分呢?
主要是协议上写有我们无共同财产及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