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后买房一套,房产证户主是老公,共有人是公公,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要是不属于,怎么坐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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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请你结合房屋购买实际情况考虑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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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所有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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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也要看是谁出的钱,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买的,那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是父母花钱买的,房产证登记的又是你老公的名字,那只能认定这套房子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共有人是你公公那这房子就是没有你的份额。所以这房子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把共有人改成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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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