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女士在下班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胳膊擦到了在路中间行走的60多岁的老太太,送去医院,医生宣布脑死亡。女士骑的车是个小电动车,在试用期内,有正当牌照,擦过老人后车还很稳,死者也没出血,颅内积血后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医院用仪器保持死者有心跳,住院费一天2.3万,到现在医院差不多用了10万,死者家属要求女士赔偿20万。女士年薪才两万,还要供17岁的女儿读书,丈夫长年在外不回家。已经赔偿了1万,死者家属还要十几万。请问:这种情况女士应该如何赔偿?如果女士拿不出那么多钱,会被判刑吗?(平时老太太就有病在身,因为是一个地方的人,所以知道,但死者家属不愿承认,现死者还在重症监护室,需要检查死者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