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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于09年去世.留老母在三居室独居,现老母年纪大生活无法自理,平时四个子女轮流照顾,目前小儿子要住进家里照顾,怕老人百年以后引起房屋纠纷是否需要签什么协议,此协议怎么签?

继承
2013-08-09 19:52: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您母亲可事先立下遗嘱并公证。2、但若您父亲去世后的遗产分配尚未处理的,您母亲只能支配其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即十分之六,剩下十分之四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让老母亲写好遗嘱.
  • 可以考虑大家签好协议,或者让老母亲写好遗嘱
  • 不知你父亲的遗产是否处理过。你母亲的财产只能由她自己决定,作为子女无权协议处理。
  • 关于母亲的房产份额可以由其订立遗嘱处分。
    关于该房屋中属于父亲的份额,父亲去世后没有办理过继承的,则需要全体继承人签订协议。
  • 房子以的登记为准,主要没有遗嘱,大家平分。照顾多的适当会多分点的。
  • 可以代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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