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五年,承租人租房后一年发现楼层有开裂现象,请问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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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看合同对此有无约定;
2、楼层有开裂现象,出租人拒不维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可以在租金中进行抵扣。
法条参考: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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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需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追问:合同上是写明租赁房屋由乙方负责,但是合同上又未标明哪个是甲方,哪个是乙方,合同签订时明确注明只是出租人是谁和承租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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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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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楼层有开裂现象,出租人拒不维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可以在租金中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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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安全,要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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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一般情况下,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由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拒不维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可以在租金中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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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