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五年多了,没有夫妻财产,都是他父母的名字,马上要拆迁了,我老公要跟我离婚,我还能得到离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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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安置的房产属于男方父母,或者是男方婚前财产,那么拆迁安置的房屋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所拆迁的房屋有你们婚后增设的,扩建的,对于这部分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拆迁安置中涉及人口安置的补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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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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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你们登记结婚之后男方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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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分到的财产是你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其他的无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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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