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我老爸在我幺叔手里买的,当时他正处于起房子没钱用的时间,自愿将祖传下来给他的这间单间土木房子以19000元卖给了我老爸,当时房子瓦不遮雨,买过来以后我老爸出钱换过瓦片,又将前面拆来修出来了两米多。现在因为幺叔欠有我老爸的3000元钱,我老爸急需用钱,所以向幺叔提及钱的事,就引起了我幺叔不满,一口一声不卖房子了,他要用当初的19000元钱退回去,我老爸听了,不答应,幺叔便自己过来踢开了锁着的门,还摔坏了家里的电视机和一些生活用品,就是因为当初我老爸说是兄弟,还有几个长辈也在场作证,所以没有没有立下任何买房字据,现在才让我幺叔砖了这么个空子,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老爸应该怎么做,才能争取到房子的使用权呢?希望能得到各位资深律师的帮助,本人在此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