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多月就生宝宝了,到时候我才满18岁。在这期间,前5个月一直是我自己照顾自己,怀孕期间曾多次跟男朋友在一起住多次挨骂挨打,后来5个月后再去他家,他家曾拿我身份证去办准生证,可一直没有归还我。我曾多次提出回家看望我生病的母亲,他家人不同意,我说生了孩子满月了可以让我回家吧?他家人说行,昨天我问了一句,我说等做完月子让我回家吧,他家人说孩子小。你干嘛总想回去呢?我想问问,我没有结婚。也没有登记。没有办理过婚礼,我跟男方只属于同居,这种关系,计划生育那里有个登记表,有我跟男方的照片合影,但是只是给小孩办出生证明,我现在想回家。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法院把孩子判给我吗?他家的条件比我家好一点,男方说过孩子给他就要不给就不要,如果他要孩子我该怎么办,或者他父母要孩子怎么办?如果生出来上了他家户口,我抱着孩子走了告我拐卖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