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入股一家荆州到武汉的的xx物流公司,当时公司董事长把武汉分点的工商营业执照过到了我的名下,把其中一辆货车也过户到了我的名下,我于去年年底已退出该公司的股份,我现在要求该公司把营业执照和货车都过户到该公司法人的名下,但他们以过户需要钱为由不肯过户,还说会给我一个书面声明:该公司分点和该辆货车均属xx物流公司所有,所产生的收益和所应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xx公司承担,一切与我无关。并由董事长签名盖上公司公章。请问此法可行吗?如果可行,需要找律师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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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协议只对内有效,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你仍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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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已经退股,这种做法也能行。也就是说,只要公司不垮,你就没有多大风险。
追问:那如果该公司垮了,法律上来说还会要我承担责任和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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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办理相关手续为最佳。确实不办的,需要签订协议,最好委托律师见证。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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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对第三方无效 没必要委托律师进行公证 建议委托律师起草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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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