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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3-21至2013-5-10在一家小公司打工,口头约定工资12000元/月本人在职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为该公司设计了一台自动化设备,但老板为了节约成本将我图纸要求擅自改动,于是我一气之下提出辞工。辞工后一个多月我向其索要工资,他却把责任推向于我,此时设备已按他的理念装好,但不能用,我去劳动局投诉他,他不但不给我工资还要我赔偿他的损失。我该怎么办? 打扰之处,万感不安! 方便之余请赐教

劳动纠纷
2013-08-02 18:09: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公司应将工资支付给你,这是没问题的,其次,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第三,关于公司要你赔偿的事,根据你说的情况,要老板弄坏的,责任不在你,因此你不用赔偿,而且,即使是你的设计原因造成的,如果这是工作之中的风险,也就是说不是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你也不用赔付的。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他没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在职期间的工资也可以向他追讨。具体事宜可来电沟通。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致电咨询本律师
  • 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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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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