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一下,有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家庭纠纷问题想咨询,我的母亲四个弟弟,三个妹妹,大弟弟已去世,我的姥姥今年4月去世,姥姥在去世前,她的存款由我的母亲保管并留有委托书,委托书是我母亲代笔,姥姥签字,这份委托书我母亲的几个兄弟姐妹当着我的姥姥的面都见了。在我的姥姥去世前夕,几个儿女伺候的时候,老二、老三、老四三个弟兄集体找我妈闹事,怕老人生气,我妈把存折给他们几个弟兄了,老人去世后,他们几个弟兄把老人的遗产(总共18元左右),除了给我妈的三个妹妹,每人5000元外,其他的他们几个弟兄分了,唯独没有我妈的,我妈咽不下这口气,想打官司,想请教一下律师,官司如何打,走什么程序,我姥姥的账户能否查?(因为他们诬陷我的妈妈手里拿着我姥姥的一个2万元的存折,其实没有拿)以还我的妈妈的清白。委托书有法律效力吗?法院受理的话,一般的解决程序是什么?我们是争得这口气,就是5万元,50万元不该我们要的,也不会不顾亲情去打官司,这三个人实在太气人,为了争理争气才打官司的,希望能在百忙之中,麻烦给解答。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